十年来,在中央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下,在全体澳门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特区政府立足于基本法,依法施政,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施政仍然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在部分施政领域,甚至曾经出现过较大的失误。追根寻源,这些不足和失误,都和我们对基本法的掌握,对基本法立法原意、立法精神的理解有欠全面和准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十年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澳门基本法开始实施,这是中国人民的盛事,也是世界人民的盛事,值得隆重纪念和庆贺。澳门基本法是继香港基本法之后又一个创造性的杰作,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它的制定过程呈现出了许多优点和特点。
多年来,我既有幸亲身参与和见证了澳门回归祖国的历史进程,也有幸直接投入了在澳门贯彻落实基本法的十年实践,目睹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在过去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今天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一国两制”在澳门得到了成功的实践,基本法的原则精神和各项制度也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
居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基本法突出地专章规定了保障澳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范,广大居民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广泛权利依法得到前所未有的全面保障。
基本法为澳门的繁荣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澳门实践“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过程中,澳门基本法所发挥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并体现在许多方面。基本法是中国政府对澳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具体化,对于澳门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和把握"一国两制"方针、成功推进“一国两制”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