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交往
  • 中日三个政治文件

    《中日联合声明》:1972年发表,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在联合声明中,日方痛感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中方从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出发,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从而结束了两国的战争状态。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78年缔结,进一步从法律上巩固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

    《中日联合宣言》:1998年发表,提出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为新世纪两国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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