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劳动社保新政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月人均增加200元。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昨日将六项新政归纳为“一升一降(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一统一分(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一抓一放(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放开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他表示,这些措施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并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要求。
新政1 三项社保待遇标准提高
企业养老 退休养老金月人均1830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表示,2009年1月1日起,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三项标准。
其中,北京市173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月人均增加200元,调整额度与上年相同,为2008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2.3%。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由目前的月人均1630元提高到1830元。
最低养老金标准也做了调整。退休、退职、退养人员的月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从775元、682元和607元调整为900元、800元、700元,分别增加125元、118元、93元。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60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照缴费年限分为5个档次,每档上调60元,平均水平由原来556元上调到616元,增幅10.8%。新标准调整后,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随之增加60元,由现行标准338元上调至398元。
工伤保险 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40元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中,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40元,增幅14%;护理费月人均拟增加118元,增幅10%;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135元,增幅13.8%。
【解读】
社保基金支出增43个亿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表示,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以往是每年的7月1日调整,明年将提前到1月1日。
不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中的护理费计划仍于7月1日调整,由于该项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而2008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要到明年上半年才能公布。
提高社会保险三项待遇标准后,社保基金预计将增加43.1亿元支出。其中养老保险预计增加支出42.3亿元,失业保险0.6亿元,工伤保险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