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诗嘉 北京报道):2009年5月17日下午4点24分,湖南省株洲市市区红旗路正在对一高架桥实施预爆破,由于震动过大,导致封锁区域外桥体垮塌。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共有24台车辆受损。消息传出以后,央视记者李克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跟踪报道。今天下午,本网记者采访到这位亲历现场的央视记者——李克明,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采编部政法组记者。
株洲“5.17”事故亲历记者李克明(左)
记者:关于这次事故,有人说机械拆桥是罪魁祸首,也有人说是试爆伤了整座桥的元气,还有人说桥本身有质量问题。但是对于诸多说法,当地政府为垮桥召开的四次新闻发布会均未对此置评。那么在您对整个新闻事件追踪过后,您是否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李克明:这个问题也是广大网友十分关心的。我想任何一起事故,我们都应该当做一个教训,都应该给我们后面的安全生产,各种工程的长治久安,吸取一个教训。当地政府也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承诺,他们要深入调查这个事故的原因,找出它真正诱发这起本该避免的事故的因素。作为一个外行,也作为第一个到现场的电视记者,从专业方面,我可能说不出更多,但是从我个人感觉,还有我采访中了解到,它绝对是责任事故。就是说绝对是我们哪个环节发生疏漏,我们完全可以有条件去避免却没有避免,所以应该来讲,这是一个悲剧。从现场感觉,桥体下落,走的是自己的力道,没有像汶川地震一样摇飘。桥在十米以上落到这个位置上,打个比方,拿一根线,要给它竖立起来以后基本上就是这个位置,没有几公分的误差,一个桥进行拆除,不管爆炸还是机械施工,它在这个位置上是不可靠的,是不牢固的,那么我们最低的保障,为什么侵占它降落的地点,从现场画面可以清楚看到这一点,三行车出事一行半,里面一行死死给捂住了,外面公交车砸了三分之一,实际上公交车外面还有一行车,这行车应该都是幸免遇难的。我想我们管理上的疏漏,还有意识上的麻痹大意,可能导致这个事故一个原因。
记者:正如您刚才所说,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因为我们也看到,当时在这个桥坍塌事故发生的这个时候,其实旁边的路上还有车辆在行驶。我个人感觉,是不是因为施工方没有“封闭施工”,或者说是,正确一点说叫“安全施工”,而造成这起事故?
李克明:对,我觉得你说的挺有道理的。
主持人:如果他们真正实行“安全施工”,是不是就能避免这起事故的发生?
李克明:对,我想这个就是给我们后人,还有各个城市进行基本建设的时候,吸取重要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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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田诗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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