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年近八旬的高阿婆没想到,自己悉心照顾的孙女佳佳为结婚,竟打官司要她搬出住了五年的房子。日前,杨浦法院根据公序良俗驳回了佳佳的诉讼请求。
佳佳的父亲朱先生于1991年离婚,加之朱先生长期出差,当时只有5岁的佳佳就主要由高阿婆照顾。后遇动迁,朱先生买下了一套公房的承租权。2002年2月,朱先生患肝癌去世。此后,在祖母的照顾下,佳佳考上了大学。2006年,高阿婆出资买下该公房,并登记在佳佳名下。而佳佳大学毕业一年后,就将高阿婆告上法庭。
佳佳诉称,她已结婚,欲将房屋用作婚房,而祖母的户籍在宝山区某房内,也是该房产权人,要求法院判令高阿婆迁出该房屋。
法院认为,虽然该房产权人登记为佳佳,但是从使用权变为产权由高阿婆出资。尽管高阿婆在他处有产权房,但是该房屋在六楼,对于年近八旬的老人,生活显然不便。佳佳的诉请,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对此不予支持。作者:吴蓉;胡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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