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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禁做礼拜缘于法律规定 宗教不得干预教育

 

CCTV.com  2009年07月21日 12:3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网  
专题:新闻发布会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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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 摄影/中国网 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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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摘要:

吴仕民告诉民族分裂分子:要想新疆独立永无可能

国家民委:当前中国民族关系总体状况是好的

国家民委:中国民族政策在国际上获广泛认可和好评

吴仕民:"7·5"事件与宗教无关 真相将会公布于众

国家民委:中国民族政策不会因为暴力事件而放弃

国家民委:中国的民族政策符合国情 经受住了考验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改革开放促中国民族政策发展

我国已形成适合国情具中国特色较完备民族政策体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9年7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吴仕民介绍改革开放与中国民族政策的发展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吴仕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在我们国家,宗教政策的最基本内容是宗教信仰自由,但是法律同时规定宗教不得干预教育,比如说在学校是不能进行宗教活动。所以如果说孩子是学生,他应当服从法律的规定。对于公民来说,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判断力是不一样的,表现在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也是不一样的,包括在宗教信仰方面。

    关于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标准,他说,因为公务人员是依照法律执行国家的公务,所以在选拔公务人员方面,从整体上来说对少数民族干部没有特别的要求。但是在有一些方面,在政策方面对于少数民族是优惠的,比如有关法律规定:“少数民族在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公务员的时候,报考民族工作部门的公务员的时候,他们可以得到适当的优惠”。另外有一些岗位,特别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一些岗位是固定要安排少数民族人员的。概括说来整体上对少数民族没有特别要求,而在有一些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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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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