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创新催生了以创业富民为主要特征的“浙江模式”,使浙江人获取和积累了可观的个人财富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孙金霞
实习生商意盈
改革开放30年来,人多地少、资源稀缺的浙江“穷则思变”,不断打破收入分配的旧体制束缚,激发社会经济发展动力,成为人均GDP增长最快的省份。浙江“藏富于民”,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是国内较低的几个地区之一,而城镇居民收入等“富民指标”则连年高居全国前列,农民人均收入连续24年“领跑”全国。
剖析浙江的实践,在初次分配领域的不断突破与创新,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第三次分配”领域作为有效补充,激发了人们的劳动、创业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群众生活的改善。
浙江富在初次分配
浙江富,很大程度上在于浙江农民富。
上世纪80年代,浙江农民率先“洗脚上田”,务工经商,在全省迅速出现了“百万农民创业,千万农民就业”的局面。目前,浙江农民人均收入中八成以上来自工资和家庭经营,工资性收入对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
另一方面,浙江在加快城市发展的同时,注重农村发展。其农业已由传统农业转变为生态高效农业,来自浙江省农办的数据显示,2008年,虽然农业产值比重在浙江GDP中降至6%,但浙江农业增加值达1095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是1978年的30倍还多。农村经济由从原来单一的农业经济发展为一产、二产、三产共同发展的综合经济。现在,浙江80%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业领域就业,非农业收入已占该省农民收入2/3以上。
一系列富农政策使浙江农民、市民收入并驾齐驱增长。据统计,2008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9258元,比上年增加993元,连续24年位居全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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