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26名拟任厅局级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张如培,1949年12月生,内蒙古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拟任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巡视员。
王荣生,1949年7月生,内蒙古师范学院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元重举,1949年9月生,蒙古族,武汉测绘学院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陈 欣,1949年6月生,华北水电学院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
巴根那,1949年9月生,蒙古族,湖北建筑工业学院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自治区统计局巡视员。
巴瑞明,1949年8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师范学院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视员。
董庭玉,女,1949年8月生,中央党校函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巡视员。
陈 峰,1949年9月生,中央党校函授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地质矿产开发局副局长,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拟提名任内蒙古地质矿产开发局巡视员。
潘永如,1962年10月生,蒙古族,内蒙古财经学院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关 青,1954年1月生,蒙古族,天津大学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巡视员,拟提名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郭洪涛,1955年2月生,蒙古族,呼和浩特职工大学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巡视员,拟提名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
李 莉,女,1955年4月生,回族,吉林工业大学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信息处处长,拟提名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孙红梅,女,1970年1月生,满族,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拟提名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
马 忱,1965年8月生,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拟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局长。
李艾琳,女,1950年5月生,内蒙古大学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
任青原,1955年10月生,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员,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拟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赵 发,1951年8月生,内蒙古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委调研员,拟任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副巡视员。
查 苏,女,1963年3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人事处处长,拟任自治区老年大学专职副校长(副厅级)。
郁殿发,1953年3月生,中央党校函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总队总队长(正处级),拟提名任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石 磊,1959年9月生,蒙古族,吉林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正处级),拟任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总队政委(副厅级)。
阿勇嘎,1963年2月生,蒙古族,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林业厅防火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任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
周耀亭,1961年9月生,中央党校函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拟任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赵新民,1956年8月生,中央党校函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文化局局长、党组书记,拟任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拟提名任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冀学博,1958年4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考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日报社社长助理、经营管理处处长,拟任内蒙古日报社党委委员、副社长。
周秉利,1963年1月生,包头钢铁学院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拟提名任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学勤,1957年10月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拟任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09年5月11日——2009年5月19日),周六、日休息。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7房间。
上述公示内容同时在内蒙古党建网和内蒙古政府网上发布。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 5:00
受理电话:(0471)1238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2009年5月11日
相关链接:
责编:汪蛟龙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