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班主任不敢管学生的情况,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引人注目的一条是: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教师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给予犯错的学生以适当的批评教育,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无论哪个国家,也无论什么时代,这应该是起码的常识和规范。如今,教育部专门出台“新规”,为班主任争取这项权利到底为啥?是画蛇添足,是教育体质的倒退,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 本期责编: 张托雅 |
如果不解除捆绑在学生身上的分数至上束缚,不解决孩子们身体状况与人格心志成熟程度相背离的成长困境,不以信任和宽容激发孩子的自尊和责任精神,不全面分析他们的精神面貌和志趣追求并寻求相应解决之道,而依旧路径依赖于过于功利的文化品质和人生定位,这一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制度性缓解的端倪。这说到底还是教育体制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