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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余套房被一房两卖 缘于两合作开发商矛盾

 

CCTV.com  2009年10月14日 04:4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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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边楼盘为檀城西区小区二期项目,已经售完,其中部分房屋被一房两卖。本报记者郭晓乐摄

  两名个体开发商,共同挂靠在一家正规开发商名下,开发密云县檀城西区小区住宅项目。在一期合作顺利,二期住宅开始售卖时,双方产生分歧,各自开始销售楼盘。这导致一个小区内部分住宅被一房两卖,部分购房人至今只能眼看着自己的房子里住进了别人。

  新房住进外人

  60岁的密云人赵春芝站在密云县檀城西区小区17号楼前,双腿发抖泪流满面,死活不肯进楼门。“我现在都不愿意进这个小区。”赵春芝说。2007年4月,经朋友介绍,她在檀城西区二期交全款38万元,购买了30号楼2单元301一套房子。

  眼看着就要从农村搬进县城的赵春芝,在难熬的等待中,总是耐不住性子跑到小区,去看自己即将到手的新房。但交房时间一拖再拖,直到2008年奥运会之后,当她再一次到小区看房时,却发现众多业主围堵在售楼处讨要说法。在向其他业主打听后,一个消息如晴天霹雳,将赵春芝打下了万丈深渊。“房子被卖给了别人。”

  同样渴望新房的还有胡女士。2007年12月,她也交了43万,购买了32号楼2单元501的房子。虽然交房的日期一拖再拖,但她仍不减时时去看看新房的热情。

  偶然一天,当胡女士再次去看房时,却发现此前认购的32号楼,已经变成了20号,而自己2单元501的房子内,却亮着灯光,隐约间有搬着建材的人影晃动。“不对啊,我还没拿到钥匙呢。”胡女士说,当时她怕出错没敢声张,第二天就找到了售楼处,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卖了出去。

  购房人密云北庄人梁先生说,几年前,他的哥哥就是在檀城西区的一期买了房,房产证也早就办下来了。“兄弟俩住在一块,把老人接来照顾起来也方便。”梁先生说,基于此前檀城西区良好的口碑,他才购买了二期的原12号(现为1号)楼一套住宅。

  据了解,由于檀城西区第一期工程的业主入住后,对小区比较满意,所以二期大部分业主都是亲戚朋友推荐,才决定在此购房的。“村里好多乡亲看我买了,都在这买了房,现在都没法和人家交代。”梁先生说。

  一名购房人称,他们的房子是由一家名为北京都城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以下简称都城置业)的,当时仅开了收据和一份认购合同。原定2008年中旬可以交房,但时间还没到,就有购房人发现房子里住进了别人。而这些业主却是从另外一家名为万方富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富通)购得的,并且有檀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檀州公司)开具的正式发票。

  一个小区被两家公司所卖,而购房发票却出现了第三家企业,这种情况让业主一时摸不着头脑。在记者调查过程中,都城置业公司老总董向军的妻子张雪梅道出了其中原委。

  三个开发商

  据张雪梅介绍,檀城西区项目之前因种种原因,停滞了一段时间。2002年在中间人的撮合下,他们和一个名叫王福君的人签署合伙协议,以北京崇恒轩房地产开发公司(后改名都城置业)的名义,共同开发这个项目。

  2003年,两人再次以崇恒轩公司的名义,和密云镇比较大的房地产企业——檀州公司合作,挂靠在该公司名下,开发檀城西区项目。于是,檀城西区有了三个开发商,名义上的檀州公司及实际开发者董向军和王福君。

  张雪梅说,2000年一份由密云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文件,其中众多的政策鼓励,更使他们下决心投入房地产行业。张雪梅所说的这份文件,是由密云县人民政府发布于2000年10月10日,《密政发[2008]58号》——《密云县城镇危旧房改造开发建设实施办法》的文件。

  其中显示,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县城危旧房改造和开发建设中的作用,加快密云县的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制定本办法。而其中,第五条第三款中写明,对不具备单独开发建设的乡镇、个体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可以与密云县住宅合作社、有改造资质的企业合作参与密云县危旧房改造和开发建设。

  文件中同时对参与密云县城市改造、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体开发商给予了包括市政水电等29项优惠政策,减免了很多费用。“我们当时有一定的资金,政府的文件更坚定了我们投资房地产的信心。”张雪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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