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7日电 (记者 杜燕)自今年8月1日起,北京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由原来的17项增加到107项,费用限额也将大幅提高,其中,上肢假肢的费用限额相当于原标准的10到30倍,下肢假肢费用限额相当于原标准2到3倍。
北京市人保局工伤保险处处长李红表示,北京工伤职工原有辅助器具项目17项(不含假牙),此次调整后增加到107项,新增90项,包括上下肢假肢中增加腕离断假肢、肘离断假肢等6项;其他辅助器具增加假发等11项;增加矫形器73项。
这次调整中,所选产品由原来的美观装饰型上升为具备一定功能的产品。工伤职工经过训练后,可以完成一定动作,帮助工伤职工提高和改善残肢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在规定机构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和配置单位直接结算,工伤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不用垫付费用。
据悉,北京市自2000年4月份实行企业工伤保险费用统筹之初,就将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于国家对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限额没有统一的标准,2000年12月北京市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限额标准》并开始实施,此次是对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进行第四次调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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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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