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最近备受关注。从现在的情况看,网友认为警方的一些处理不恰当,不信任警方的一些调查。但无论如何,巴东警方在处理与媒体的关系上是及时、开放,又符合侦查工作要求的。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曾经指出:“以互联网为主要特征的信息通信时代,个案就可能成为全球皆知的大问题。原来是关着门,咱们的媒体不说没人说,现在是你不说别人说,媒体不说网民说,国内不说国外说。所以警察必须学会面对镜头工作,以开放包容的心态面对媒体。”
邓玉娇案中,巴东警方不仅两次根据侦查进展的情况发布信息,而且还特别遵循了公安机关这一特殊行政机关公布信息的范围。“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通报”在介绍了基本案情之后,又强调“媒体及公众从不同视角对本案的探访、报道、叙述、评论等均不代表本局意见”。“自首是否成立,应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认定。”“本案未侦查终结,此情况通报的内容尚不能作为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结论。”这些内容,在回应公众、接受监督、无罪推定、预防未审先判等方面进行了合理、谨慎的信息公开和适当评论,是有很高专业水平的。
当然,另一方面,被告人亲属和网友对案件质疑和批评,甚至网友自行组成调查组调查此案,这也是公民的权利。只有在质疑中,才有可能使案情更加清楚,敦促公安机关负起应负的责任。
网友的激愤应当容忍,警方的理性应当坚持,这就是法治社会中的政府与公民、权力与权利的不同定位。但愿邓玉娇案能在权力与权利的博弈下,最终出现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5月21日 文/高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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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