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平在法庭上。山西晚报 马立明 摄
宋建平,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原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短短几年时间,宋建平积累的个人资产达数亿元。2月1日,他因贪污、挪用公款等5项罪名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穷庙富方丈 亏损国企老总身家数亿
成立于1984年的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是一家国有外贸公司。2001年以来,因长期负债经营,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公司领导层决定成立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典公司)以延续技术公司的经营业务,时任技术公司副经理的宋建平,被任命为大典公司总经理。
“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大典、技术公司签订协议,从2002年起,技术公司的焦炭出口配额全部转给大典公司;大典经营的焦炭出口业务,按每吨5元提成,其余返还技术公司。经审计查实,3年间,大典公司按协议应上缴却未上缴技术公司的利润达2.5亿余元。
2005年,根据山西省政府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技术公司委托山西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改制前的清产核资,已升任技术公司经理(兼大典公司总经理)的宋建平,明知大典尚欠技术公司2.5亿余元,却对审计单位只字不提,故意隐瞒了这笔巨款,致使审计单位得出“技术公司亏损3000万元”的结论。随后,技术公司作为严重亏损企业,被有关部门列入了改制行列,并进入破产程序。
2006年7月,宋建平被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发现,技术公司的破产申请一旦得到批准,本应属于技术公司的2.5亿多元国有资产将会随之流失。检察机关据此认为,在技术公司改制中,宋建平利用职务之便,将2.5亿余元国有资产隐匿于大典公司。技术公司一旦破产成功,这笔巨款将被宋控制。虽然宋建平的犯罪行为被迫终结,但仍构成贪污罪(未遂)。
据悉,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西省商务厅发出检察建议,紧急叫停技术公司的破产程序,并要求商务厅对技术公司重新进行清产核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