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迄今最大的一起伪造贩卖国家公文和印章案已告破。警方从22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5个犯罪团伙暂住房屋内,查获大量伪造的印章和证件,其品种之多、造假手法之高,让人倒吸一口凉气。这起案件再次告诉我们,对买假证件行为追究力度不够,是“造假”变本加厉的一个主要原因。
通过此案,北京警方共查获已制作完成,未来得及贩卖的党政军机关、大专院校、企业等各类假公章2400余枚,假居民身份证、假户口簿、假营业执照、假驾驶证、假房屋所有权证明等假国家公文、证件、文凭等6800余个,印章毛坯1万多枚。在北京警方查获的各类假证件中,既有机动车准驾证、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员暂住证、户口簿、结婚证、义务兵现役证,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卫生许可证、税务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大学等著名大学的毕业证和自学高考文凭也未能幸免。花花绿绿的证照堆在一起无所不包,简直就是一个证件“博览会”。
据分析,主动买假证件者不外乎这样几种目的:购买假学历证书、假职称证书以追求名誉地位,或者在求职时提高自身的筹码;购买假暂住证、假结婚证以图居住、出行方便;购买假身份证、假军官证、假营业执照为诈骗创造条件;购买假工商、税务等涉及经济领域的证件以牟取暴利。这些“买假”行为无一例外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只是有深有浅而已。
这起案件为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么多年来,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制贩假证件、假文凭、假公章可以说打击不断,但为什么会出现屡打屡有、甚至越打越多的怪现象?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这种造假行为有需求,有丰厚经济利益的诱惑,而且经济越活跃,其市场也越大。勿庸置疑,造假的不法分子敢于明知故犯,假证件的买主难脱干系。
公安机关认为,与制贩假证件、假文凭一样,“买假”同样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行为,于情于理都应该受到严厉追究。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和支持、默许甚至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并无两样。但实际情况却是,社会对制假者打击有力,但对买假者却往往从轻发落,甚至网开一面。
一位社会学者认为,买假证件者应该在道德和法律两个法庭上予以追究,必要时甚至可以通过公开曝光等手段以示训戒。当前,尽快建立社会信用制度的呼声一浪高过一高,使公众的诚信与守法意识和社会信用结合起来,这将是对买假者的一种有效威慑。
记者也注意到,与以往警方破获的制贩假公章、假证件、假文凭案不同,此次,一名叫陈兴国的知假买假者也落入了法网。据陈兴国交待,他从造假者手中购买假公章和假户口簿后,又从事了一系列诈骗活动。现已初步查明,陈兴国曾贩卖过13个假北京户口簿,从事主手中诈骗人民币共计15万元。
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陈兴国落入法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其买假后又从事了诈骗等一系列犯罪活动。警方办案人员也表示,面对那些没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买假人员,他们在处理时确有苦衷--往往找不到法律依据,只能寄希望于公众增强自觉性。由此,许多人士呼吁,针对知假买假行为制定相关法律或法规,形成一套严厉的法律追究制度,这将是从根本上杜绝制假贩假的必由之路。
记者李煦 牛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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