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8月24日电 教育收费也要“明码标价”。日前,甘肃省物价、财政和教育等部门联合推出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学校的收费情况今后也要向社会公开。
教育乱收费一直是老百姓投诉的热点之一。记者从甘肃省价格举报中心了解到,今年1至7月份,教育收费是甘肃省居民消费的三大投诉点之一。在已查处的340件价格违法案件中,教育乱收费58件,占总数的17.06%,仅次于对房地产物业管理的投诉。据介绍,对教育乱收费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学校自立项目收取择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和赞助费3个方面。
新出台的《甘肃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学校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其中凡经过省政府和省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项目,都要进行公示。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及具体的减免办法也同时公示。
据介绍,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学校包括甘肃省境内的各类公办小学、初级普通中学、初级职业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和特殊教育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所办的各类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的收费也将纳入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甘肃省物价局收费处负责人表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增加学校收费情况的透明度,保障家长的知情权,来达到有效减少教育乱收费现象的目的。这位负责人说,甘肃省物价部门还将对教育收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为了方便社会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更好的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甘肃省价格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将同教育收费情况一起公布。(记者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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