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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市场报】反倾销:用规则“说话”

央视国际 (2002年12月04日 09:25)

  人民网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11月26日,外经贸部发布2002年第45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并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早在这之前,外经贸部对倾销和倾销幅度进行了调查,国家经贸委对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调查机关初裁决定共同确定,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悉,该案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发起的第一起反倾销调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生效后,依据该条例立案调查的第一起反倾销案件,对于我国的企业今后参与国际竞争影响深远。

  说实在话,对他国实施贸易反倾销措施,是发生贸易往来的双方谁也不愿看到的一个结果。不过,这是根据我国自己的《反倾销条例》,用规则“说话”,依法作出的裁定,证据确凿,有理有据,又焉能不依法服人?以往,我国出口的某些商品,总是无端地被一些国家指责为故意倾销,因此动辄被人家拿该国的相关法律条文“兴师问罪”。每每遇到这样的尴尬处境,纵使我们的企业有心反击,因碍于自己没有类似的法规,只能把苦水往自己肚子里咽。现在,终于欣喜地看到,我们正逐渐变得成熟起来。所谓的“成熟”,最基本的表现就是渐渐在学会完善法制建设,遇到贸易纠纷,不是空发议论,而是善于用规则“说话”,借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俗话说,无规矩难以成方圆。在一个法制国家里,“规矩”就是法律法规。经济领域同样如此。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后盾,非但维护不了国内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时,一旦遇到为自己的利益辩护时,很可能出现有理也说不清的局面。由此可见,用规则“说话”,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要将规则当作武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用规则“说话”,是国际贸易中惯用的一个“撒手锏”,其目的不在于损害别人,而是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如果使用得体,可谓一箭双雕。尽管国际贸易是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国家或企业都能“礼让三先”。尤其是有些公司刻意打国与国之间法律差异的“擦边球”时,关键看谁事先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先前,我国的农产品屡屡遭遇反倾销嫌疑的“红灯”,和我们缺乏这方面的规则有很大关系。这一次,芬兰、韩国、日本和美国向我国出口铜板纸过程中被确认存在倾销事实,就该依据中国反倾销法律加以应对。

  用规则“说话”,需要国内企业界“打铁先得自身硬”,只有使自己的所有贸易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才不至于有朝一日被别人抓住小辫子,享受同样的制裁“待遇”。换句话说,既然是用规则“说话”,首先恐怕还得严于律己,别让自己一不小心而“触网”。法律无情。任何国家的法律,能起到保护本国企业的作用毕竟都是有限的。所以,现在看到别国的企业遭到我国反倾销法律的制裁,比较理智的做法是引以为戒,千万不要一味叫好,更不能幸灾乐祸,因为国际贸易的原则绝大多数都是对等的。

  用规则“说话”,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练就用规则“说话”的本领,还有相当一段路程要走。(刘海明)

责编:水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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