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铜窝案休庭1个月后,昨日(20日)再次开庭,公诉方指控云铜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陈少飞,云南昌立明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昌立明)总经理郑汝昌和副总经理戴琨犯有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及虚报注册资金罪。被告人当庭否认挪用10亿元的犯罪事实,辩护人也对挪用公款做了无罪辩护。
主动交代受贿属自首
控辩双方辩论时,在挪用公款罪名上,公诉机关称,3被告利用银行搭桥,达到目的,3被告均构成共同故意犯罪,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陈少飞与昌立明公司开展商业业务,没经公司同意,属个人决定。
而对于受贿罪的指控,陈少飞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其主动供述了受贿350万元的主要犯罪事实可构成自首。
在指控其余两被告人涉嫌虚报注册资金罪上,公诉方认为,所注册的公司实际上没有资金,还隐瞒真相,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进行注册,其虚报的注册资金达到上千万元。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虚报注册资金追刑责的60%。
被告当庭翻供否认挪用
法庭上,陈少飞当庭否认挪用公款的指控,他认为“融资”行为属于公司行为,并非个人行为。
相关链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