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北京昌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经理崇某冒用公司名义,出租业主房屋获利7万元后挥霍于赌博。昨天上午,崇某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因合同诈骗罪获刑3年,并被处罚金3000元。
公诉人指控,2008年10月26日,崇某冒用北京昌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名义,在房屋所有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什锦花园胡同两处房屋出租给侯女士,骗取7万元。
庭审中,27岁的崇某对公诉人的指控点头表示认可。案发前,他是昌宏物业公司的员工,被派到东城什锦花园45号院担任保安,负责小区维护、绿化和水电,后来被提升为物业经理。崇某说,他知道被他骗租出去的两处房屋是同仁堂的集资建房,一直在闲置。于是,他自作主张在网上发帖称出租这两处房屋。
受害人侯女士看到出租信息后,联系崇某。崇某带着侯女士看房,并表示自己负责该院的租房事宜。
侯女士交给崇某7万元,承租这两处房屋10年。
崇某说自己当时迷上了赌博着急用钱,7万元租金在几天内便被他挥霍在赌局中。事后,他逃往深圳,4个月后因不堪心理压力回京自首。法官当庭宣判后,崇某说“谢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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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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