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家事扯不清 街道副主任掐死妻子
法院认为不应采用杀人方式解决问题,鉴于具体情况,一审判处他死缓
准备每月给跟着前妻生活的女儿1000元生活费,但现任妻子不依。矛盾激化后,涪陵区敦仁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孙华竟将妻子掐死。昨天,市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华死刑缓期2年执行。
为给女儿生活费引发矛盾
据承办法官称,孙华和妻子杜某是二婚。孙华与前妻有一个女儿,女儿跟着前妻生活,他每月支付生活费。
为生活费的事,杜某经常和孙华吵吵闹闹,最后竟闹出了人命。
杜某的嫂子证实:今年2月12日凌晨,杜某打电话给她,说孙华要掐死她。接到电话,她约人前往孙家。杜某当时哭诉说孙华每月要给女儿1000元生活费,她不同意。
感觉“生活没意思”掐死妻子
杜某的嫂子说,当天下午4时30分,她和杜某的同事再次前往,结果打不开门。感觉不对,她们找来开锁匠,门一打开,发现杜某仰躺客厅地上,地下有一摊血。一摸鼻子,没气。卧室里,孙华躺在床上,身上和床上都有血,地上还有一把带血菜刀。
经医院抢救,孙华苏醒过来。接受讯问时,孙华称,当天和妻子发生矛盾,劝解的人走后,妻子仍然不依不饶,扬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还说等他睡了要把他“搞成太监”。他觉得生活太累太没意思,于是想同归于尽。
产生杀人念头后,孙华掐住妻子杜某脖子,直到她不动了才松手。随后,他大剂量吞下了杜某平时服用的安眠药,之后,他担心杜某活过来后报复他女儿,又到厨房拿刀割了杜某脖子几下。最后,他到卧室割腕后躺在床上等死。
丈夫自称是个“妻管严”
法庭审理时,孙华还称,他与杜某是2007年10月份认识的,起初关系很好,但结婚后,杜某就不上班了,一天就打麻将不说,还不做家务,他下班回家还要煮饭。
孙华称,他的存单、工资卡、房产证都由杜某保管,杜某每月只给他几十元钱,用完了还要说明去向。2008年7月,为给女儿生活费一事,他服药自杀过一次。
杜某的嫂子称,杜某平时把孙华管得很严。他们结婚后经常吵嘴,一旦吵嘴都是杜某边哭边说,孙华并不说话。但只要杜某说要到孙华的单位去闹,去找单位领导,孙华就软了,什么条件都答应。
为此,孙华的律师称,死者有一定过错。
法院认定死者没有过错
法院认为,孙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是家庭纠纷引起,孙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对于死者是否有过错,法院认为,根据孙华、杜某身边的人证实,杜某平时确实对孙华的日常活动和经济上管得很严,常到孙华单位吵闹,孙华也曾服药自杀过,但孙华对妻子的行为有很多解决办法,不应采用杀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此不能认定杜某有过错。 记者 罗彬 通讯员 杨君相 喻伦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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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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