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5月18日讯 房山区阎村镇开古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明,伙同妻子刘春香多次打人、聚众闹事,向开发商敲诈300万元。日前,宣武法院一审以6宗罪判处刘明有期徒刑20年,其妻子获刑12年。
为当村官砸竞争对手家玻璃
案卷显示,刘明初中毕业后在村里经营个体生意,在村办企业绿海集贸市场有11间自建房。2001年市场改造,其负责管理。此后其承包市场,但未在税务机关登记,也从未交过税。2004年后,刘明身兼开古庄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多个职务,其妻刘春香成为了绿海市场法定代表人。随后,刘明把多名亲属安排到村委会工作,刘春香则安排多名亲属到绿海市场工作。
刘明当选村委会主任并不顺利。初选时,对手李某的票数多于刘明,刘明夫妻希望李某放弃,遭到拒绝,刘春香便找人砸坏李家玻璃。
开发商遭打被敲诈报警无果
开古庄村曾引进地产开发项目昊腾小区,刘明多次找开发商昊腾公司老总王某报销,后来直接索要300万元,王某未答应。2004年底,刘春香找人殴打王某,致其骨折。据王某称,因开发的项目办理证件需刘明协助,他只得妥协,提供了价值110万元的房产5套。王某曾为被打一事报警,但没有结果。
2007年1月19日,刘明的奔驰车与917路公交车抢道,刘明冲上公交车殴打司机孙某。公交车开走后,刘明又跟到公交车总站,给下属打电话,要求过来打人,孙某见状报警。在警察面前,刘明下属仍殴打孙某,致孙某头皮裂伤,几名下属被刑拘。此后,刘明和妻子先后自首。
亲属称为刘明获刑值得
案件审理时,刘春香的妹夫表示,自己一家的生活都是靠着刘明夫妻,虽然他曾为刘明抵罪获刑两年,这次仍将获刑,但他认为值得。此案曾在房山法院审理,后转至宣武法院。
■判决情况
●刘明犯有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刘春香犯有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
●刘明9名下属分别获刑1年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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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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