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房山区阎村镇开古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明伙同妻子刘春香横行乡里,称霸一方。近日,宣武法院一审以6项罪名判处刘明有期徒刑20年,他的妻子刘春香等10人亦分别被判12年到1年不等。
个体户发迹成村官
42岁的刘明是房山区本地人,初中毕业后从事个体经营,颇有经济头脑。
后来,他娶了与他同岁的刘春香,此人比刘明更有经济头脑,且泼辣能干。
刘明夫妇发迹始于2001年房山区绿海集贸市场改造。当时,该市场因经营不善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而看准商机的刘明夫妇对市场进行承包,并很快将其经营得红红火火,使得原本3亩多面积的市场扩大了数倍。由于能人的名声在外,刘明于2002年3月当上了开古庄村经联社长,负责全村经济;2004年开始兼任村委会主任;2006年兼党支部书记,成为开古庄村的“一把手”。
刘明当官后,刘春香全权负责绿海市场,并把自己的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叫来,帮她管理市场和其他工厂。不过,该市场没有在税务机关登记,也从来没有交过税。此外,刘明将自己的叔伯弟弟刘立国和远亲刘振安排进村委会,让他们担任治保主任、村委会委员。
敲诈开发商百余万
刘明上任后,很快便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当时,开古庄村引进了地产开发项目——昊腾小区,因需要刘明协助办理“五证”,昊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王某被迫忍受了刘明的多次勒索:2003年刘明因出国向王某要了3.5万元;2003年下半年刘去云南又要了4万元;2004年刘家装修找王某报销票据2.4万余元,并让王某送了一台价值5万元的等离子电视……
2005年,刘明又向王某索要300万元,理由是自己为昊腾小区的建设“出力”了。王某开始没有答应,刘明便隔三差五派人去王某的公司捣乱,刘春香也是遇到王某一次就骂一次。最终,王某迫于压力向刘明提供了共价值110万元的5套房子。
除了敲诈开发商,刘明还将属于村里的钱揣进自己腰包。2005年9月,为了解决开古庄村排水问题,刘明让刘立国、刘振在村西侧挖一条排水沟,并同意将挖出的土卖掉。其间刘立国、刘振给过刘明挖土钱共计14万元。刘明并未将钱全交到村里,而是分给刘立国、刘振一共5万元,让他们“别出去乱说挖土的事情”,剩下的9万,他交给村里1万元后全进了自己腰包。
妻为夫摆平外敌
与丈夫刘明如出一辙,刘春香也横行霸道。2004年4月,开古庄村竞选村委会主任时,刘春香找人将刘明两个竞争对手家窗户玻璃砸碎。
2004年6月,因不满开古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姜某和刘明不和,刘春香找人将姜某痛打一顿,致使姜某“左额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2004年11月左右,刘春香还指使他人将昊腾公司总经理王某的腿打成骨折,原因就是认为自己和丈夫为昊腾公司出力了,王某却总不拿来好处费。
当着警察面打人
刘明夫妇的嚣张最终走到了尽头。2007年1月19日,刘明乘坐由司机驾驶的奔驰车,与公交司机孙某驾驶的917路公交车因抢道发生纠纷。刘明隔窗对骂后冲上公交车,用车上的塑料桶砸孙某的脸部,并打电话叫人来支援。
很快,刘明的两车亲信带着铁棍等赶到现场,一同到达的还有接到报警的警察。尽管有警察在场阻拦,刘明等人仍对司机孙某拳打脚踢,致使孙某“左顶部头皮裂伤”。2007年2月,刘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他的妻子刘春香等人也随即被抓,后均被公诉。
刘明被控制后,村委会出过证明,称刘明对村里经济建设贡献很大,希望司法机关网开一面。该案曾在房山法院审理,后来才转到宣武法院。
经过审理,宣武法院一审认定刘明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他的妻子则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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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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