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通讯员王雪)李某酒后因琐事与妻子张某发生口角,对其大打出手,并一直不送她去医院,最终导致妻子脾破裂被摘除。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9月16日晚11点,李某酒后回家和妻子张某说,自己手头有点紧,让她给拿些钱,被拒绝。
两人发生口角,唇枪舌剑中,张某嚷道:“我挣的钱跟你有什么关系。”这句话将李某激怒,他将妻子拖到地上,用脚狠踹其腰部、腹部。一顿踢打之后,张某大喊疼痛,并央求丈夫送自己去医院,但李某一直假装没听见。
第二天,李某见妻子疼痛难忍,终于良心发现将其送到医院。经医院诊断,张某系外力冲击造成脾破裂,医院立即为张某实施了脾摘除手术。后经法医鉴定,张某为重伤。去年11月20日,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李某刑拘,并于同年12月12日将其逮捕。
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而且本案是由夫妻间纠纷引发,主观恶性和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因此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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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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