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有16岁的安徽少女去年辍学后跟着老乡来到南京打工。不料,这个老乡竟然是做假酒的。去年底,这个年龄足可以做她父亲的老乡竟然在受到电视镜头的“刺激”后将她奸污。可男子事后内心有愧,近日在受审时面对民警竟说漏了嘴。
2008年底,南京建邺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被害人张某只有16岁。而她所从事的“职业”也颇为特殊——在某黑作坊里勾兑假酒。因张某知道从事制造假酒的工作是违法的,担心报案后自己也被抓,所以直到春节回老家时才向警方报案。但从事发到报案已有时日,张某无法提供有价值的证据。
张某说,这个黑作坊的小老板姓李,今年40多岁,和她是同住一个村的老乡,自己去年辍学后便跟着他来到南京打工。小张告诉民警,自己和李某及李某的姐姐、妹妹四人住在同一个房间。但案发当日,李某的姐妹两人却住到了另一个房间,案发屋内只有李某和她居住。当时,两人正在看电视剧,电视里恰巧出现了男女亲热的镜头,李某看到后受了“刺激”,便强行将她奸污。
犯罪嫌疑人李某归案后,却一直拒绝承认。他狡辩说,张某是因为没拿到工资,才报警称其被强奸,目的是为了敲诈他。审讯一时陷入僵局。
这时,办案人员将张某的口供认真地看了几遍,发现了几个细节。一是,李某将被害人强奸后,见她在哭泣,血一直流到了腿上,似乎心里有愧,便从床边拿了几张纸巾试图帮她擦拭,但遭到张某拒绝;二是,案发第二日,李某的姐姐又来敲被害人张某的门,提醒她出来吃午饭,以前李某的姐姐对张某态度一直不好;三是,案发后不久李某等人开车回安徽老家时,还将被害人一起捎回了老家,这种情况以前也从来没有过,每次张某回家都是自己买车票。
民警意识到,以上细节表明,李某内心是不安、内疚的,事后对被害人仍有一丝同情、怜悯之心的。于是民警便和李某“聊”了起来,了解到两人同村,两家关系还不错。而张家很穷,还有家人长期生病在床。张父将小张托付给李某带到南京,并不知道他是做假酒的,李某每月给张某500元工资,但她却因造假酒整日提心吊胆,在南京一年甚至从未外出游玩过。
谈到此处,李某似乎“良心发现”——“这小孩真不容易,这么小就出来挣钱养家。”办案民警见李某的防备之心已松懈,便话锋一转问:“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要拿卫生纸擦她腿上的血呢?”李某说:“我看她哭了,觉得对不起她,是想安慰她一下。”办案人员接着问:“那么她为什么又不让你给她擦呢?”李某说:“她怕我弄疼她,才不让我给她擦……”说完后,李某意识到自己无意中说出了案件中的细节,脑门上立刻渗出了汗,提出要喝水。
见李某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民警立即指出:“你没有前科劣迹,此次犯罪如果悔罪之意又很明显,法院会在具体量刑时给予宽大处理!”李某终于低下了头说:“我认罪,我强奸了小张……”民警很快据其供述找到事发当晚的物证,结果与被害人张某的指控完全一致。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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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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