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当日,湖北随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合议庭11时45分当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4日晚,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熊振林杀死8人后潜逃。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16小时内连夺8人性命的熊振林在法庭上低头了,恳求“一次生的机会”,并寄希望于他臆想中“建国60周年大赦”。昨日,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熊振林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报复社会连杀8人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开始,熊振林在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从事废品购销经营。因婚姻情感问题,熊振林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杀人报复社会的念头。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熊振林准备了斧头、鱼叉、铜锁等作案工具。今年1月4日,从7时许到24时许,熊振林以残忍的手段连续杀死8名无辜群众。
案发后,熊振林外逃,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全国通缉,1月11日,熊振林在武汉被公安机关抓捕。
否认还要继续杀人
庭审时,熊振林绝大部分时间低着头,面无表情。在公诉人讯问中,操一口随州口音的熊振林用很小的声音供述了犯罪及逃亡过程,其交待与侦查阶段的供述基本保持了一致。唯有在公诉人问其“除了这8个人,你还想不想再杀人”时,熊振林予以否认,称:“没有更多的打算”。
希望死缓当庭流泪
熊振林称,自己的行为给受害者家属带来痛苦,在看守所时写了2封悔过书,希望能够“活在人间,为社会做贡献,恳求判处死缓”,见见年迈的母亲……
熊振林当庭要求对自己进行精神鉴定。当公诉人提出三点理由反对时,熊振林流下了泪水。
法院审理后认为,熊振林作案过程精心准备,杀人目的明确,并多次逃过公安机关的追捕,逃跑思路明确,无反常的精神表现。同时,针对熊振林所作的供述,从被告人作案情节到现场的处理等一系列环节来看,足以证明被告人熊振林是在正常意志的支配下实施了整个犯罪行为,因此就熊振林提出的进行精神鉴定,不予准许。
熊振林当庭认罪,并以写悔过书,欲拍卖房产、捐献器官等方式向受害者家属表示忏悔和道歉。宣判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了熊振林,他表示要上诉。
■ 悔过书
“我其实是一个本性并不坏的人,只是因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击、生意失败,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坏事,给别人的家庭带来了伤害,我深表后悔和自责!深表歉意并愿意积极赔偿!我这个人聪明、善良,头脑灵活,吃苦耐劳,而且年轻力壮,恳求党和政府给我一个生的机会。我会加倍努力,回报社会,多做一些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事。逝者已去,我深表自责和歉意!党和政府如果能给我一个生的机会,让我在劳动中自责,在汗水中灵魂受到鞭打,心灵得到洗礼,获得重生,我感恩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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