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顾客(左)在银川市一家市场内选购猪肉。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数据显示,10月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4.0%,涨幅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这是今年5月以来,中国CPI同比涨幅连续第六个月回落。从更能反映价格变动情况的环比数据看,10月CPI环比(比上月)下降0.3%,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9%。 新华社记者 王鹏 摄
国家发改委称食品类商品可自主定价,液化石油气不在列
从今年1月开始对食品执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昨日(1日)宣告结束。国家发改委昨日(1日)表示,粮食、食用油、猪肉以及乳品等食品类经营者恢复自主定价。
液化石油气不在其列
国家发改委称,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在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目录中,除上述食品类商品外,还包括液化石油气和视地方情况而定的“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但是目前发改委尚未宣布取消对于液化石油气的临时价格干预,地方取消价格干预的具体措施也尚未出台。
防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根据发改委同时下发的通知,地方价格部门应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同时,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以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等。
■ 政策解读
【为什么选择现在出炉?】
目前通胀压力已基本解除
针对国家发改委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经济学家、清华大学EMBA特聘教授梁小民昨日(1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之所以选择当前时机,是因为“通胀压力已经基本过去,即使食品价格出现小量反弹,也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太大压力”,而从秋收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国的农产品供应也基本可以维持充足。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日(1日)也表示,放松对肉、蛋、粮食等产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是因为目前这些产品的价格已有了大幅下滑,没有必要再进行临时价格干预。
此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解除也有利于配合当前刺激内需的政策。梁小民表示,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加农民收入,然而农产品价格急跌、“谷贱伤农”情况的抬头并不利于这一点的实现,而在农产品价格适当提高的情况下,农民将会拥有更多的现金收入,消费可能性才会增大。
【为什么不包括液化气?】
成品油定价机制期待出炉
本次政策调整未涉及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干预,清华大学教授梁小民认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确定如何改革,“油和气密不可分,等到成品油定价机制确定了,再把这个放开比较有利于社会稳定。”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场上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商主要是燕山石化,由燕山石化向北京液化气公司提供气源再统一对外销售。目前,北京市液化气公司的议价液化气价格为98元/瓶,平价气为40元/瓶。
11月中旬,北京市液化气公司副总经理杜军曾表示,由于燕山石化供应给该公司的液化气已经从每吨最高时的近7000元下降到现在的每吨4000余元,市液化气公司正在考虑将98元/瓶的议价气价格进行调整。他还表示,目前此项工作已经纳入议事日程,但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国家发改委解除临时价格干预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即日起解除年初实施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出台价格干预背景:
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对粮、油、肉、奶等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关于实施初衷,发改委曾表示,自2007年5月份以来,以猪肉、乳品带头的食品价格大幅上涨,致使CPI从去年8月份以来同比涨幅连续5个月超过6%。
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出台回顾
1月4日
发改委:粮油肉等商品提价5%以上需说明理由
与2007年1月对比,广州菜篮子市场上的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冻品的价格或明或暗地同比上扬了23.3%。但记者昨日获悉,从本月起,凡是粮油、猪牛羊肉、牛奶和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在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10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违者必须退回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
1月9日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 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作出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会议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物价稳定,去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和低收入群众生活。目前,生猪生产正在恢复增长,粮食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增加,国家粮食库存充裕,主要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完全能够保证市场供应。但是,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粮食等初级产品价格仍在上涨,国内价格上涨的压力较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出现少数企业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现象;有的企业故意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物价上涨。
1月16日
发改委宣布从2008年1月15日起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15日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范围、干预形式和具体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5日起施行。
《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公布
新华网快讯:发展改革委15日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品种范围、干预形式和具体办法。
授权发布: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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