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九月十八日电 (记者 毕永光 龙土有)澳门特区廉政公署今日致函立法会选举各提名委员会受托人,提醒在选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澳门特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将于九月二十日举行,参选团队竞选活动今日结束。
澳门特区廉政公署强调,任何候选名单、受托人及其支持者,无论在投票前或投票后,不得提供任何饮食招待作为投票的回报;不得向选民承诺给予任何利益作为投票的回报;在选举当日,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点或在车辆上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拉票。
廉政公署警告,上述行为可构成犯罪,如贿选罪成最高可被判处监禁八年,不得缓刑。
为确保立法会选举廉洁公正,澳门廉政公署表示将全力监察选举活动,包括必要时巡查酒楼食肆及接载选民往投票站的车辆。一旦发现任何选举不法行为,将会迅速介入处理。
廉署今天还公布了反贿选热线,并希望各候选组别能坚守选举法的规定,共同缔造一个公平、廉洁的立法会选举。
为更好防止贿选,澳门特区立法会去年十月通过了新修订的《立法会选举法》。本次选举将是对新选举法的首次检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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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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