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公布
据新华社电 中国政府网21日公布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中强调,要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
规划指出,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规划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在高危行业推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同时,规划指出,要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健全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险待遇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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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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