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8月3日电(记者王传真)深圳市政府7月31日正式启动机构改革,力争两个月内基本完成。这次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的新路子,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大部门体制、优化政府运行机制、健全行政责任体系、精简机构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深圳历史上先后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7次大的改革。与以往的改革相比,这次机构改革体现出五大特点: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鲜明地提出了坚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从城市政府直接服务企业和市民的实际出发,在加强经济调节的同时,更加注重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要求全面梳理部门职能,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方案》对政府各部门都提出了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
二、改革涉及面广。除公安、教育、民政等7个机构暂不作调整外,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都纳入了调整范围,共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为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这次暂不作调整的部门,也要按照转变职能的新要求,重新进行定机构、定职责、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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