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电视台报道,7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柯汉民辞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柯汉民辞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9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柯汉民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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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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