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乌昌两地人民政府合并工作部门的领导将由两地人大常委会分别任命。
6月18日,乌鲁木齐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四项工作制度,为乌昌两地人大常委会对接,构建有利于乌昌一体化和两地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这四项工作制度分别是《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制度》、《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乌昌两地人民政府合并工作部门主任、局长办法》、《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乌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乌昌地区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昌吉回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已于4月28日通过了上述四项制度。
两地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一年开两次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坚持乌昌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依法履行职权原则、集体行使职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协商一致原则5项工作原则;确立了联席会议领导机构,由两地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党组书记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下设代表人事工作、财经工作、立法工作和秘书工作四个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每年召开两次。
市长州长分别提名合并部门领导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乌昌两地人民政府合并工作部门主任、局长办法》规定,乌昌两地人民政府合并工作部门主任、局长的任免,由乌鲁木齐市市长、昌吉回族自治州州长分别提名,乌昌两地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决定,两地人大常委会分别颁发任命书。
乌昌两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有五分之一以上联名,可提出撤销由乌昌两地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乌昌两地人民政府合并工作部门主任、局长职务的议案,分别由乌昌两地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乌昌地区2008年地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木拉提·尤努斯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说,这四项制度将成为加快推进乌昌一体化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是对积极推进乌昌一体化的有力支持和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隋吉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文琦、成丽娴、韩寿、巴依木拉提·木汗、阿尔肯·艾比布拉出席会议。
副市长李宏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乌鲁木齐在线 记者朱克彤报道)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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