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纳雍旧城区,闹市中仍随处可见木板房。摄影/本报记者 孔璞
7月19日,刘刚展示他收到的停发工资通知。
7月18日,旧城改造后的纳雍街头。
新京报7月29日报道贵州纳雍县为解决拆迁,出了一纸文件:干部、职员坚持不签拆迁协议的,停职停薪,有亲属或员工不签的,也要受到处理。
纳雍的苦衷是,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几年来因拆迁难而停滞。干部、职工对拆迁补偿的要求,让政府陷入双重困局:被引进的开发商陷入拆迁难题可能走掉,而已被拆迁的居民等不来新居亦有动荡可能。
困境中的纳雍县政府认为,拆迁是全县重点工作,干部们本应配合而不是成为阻力。“双停”文件也因此出台。
接到单位“双停”通知时,贵州省纳雍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刘刚正在广东省人民医院病房里。
通知说,他的工资和工作都被停了。因为他不配合拆迁工作,
刘刚说,这消息让他惊讶,但他压抑了愤怒。他告诉单位财务人员,他的妻子周萍得了皮肌炎,每月药费近两千,自己一月2700元的工资是救命钱,停不得。
病床上的周萍,小腿和手臂一样粗细,这种严重的免疫系统疾病极难治愈,需长期服药。
4月22日得知自己被“双停”,五月初刘刚回到了纳雍。他把情况反映到单位、县纪委、组织部,甚至找了县长、县委书记。
问题还是没解决。
“只要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就可以恢复工资。”一名纪委官员答复他。
刘刚有栋三层独门独院的房屋,位于县城新街A区。那里在旧城改造后要被开发成步行街。
因与开发商一直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他一直拒绝搬走。
目前的“双停”压力下,刘刚还是拒绝与开发商签补偿协议。他向同事借了1万元救急。而他的工资至今未恢复。
“双停”文件
文件规定,不签拆迁协议的,一般职员停薪停职,领导则免去职务
让刘刚停工资停工作的,是县里推行的一项政策,并有县纪委和组织部联合下发的红头文件。
《关于严肃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出台于2008年10月20日。针对的是改造开发县城的拆迁工作。
这份文件,对执意不与开发商签拆迁协议的干部、职工,作了纪律要求:
正、副科级干部,在纪委、组织部动员谈话后10日内不签的停职,15日内不签的免职。
一般的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领导谈话劝说,不签协议将“双停”: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职员直系亲属不签署协议的,也“双停”。
如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是正、副科级干部直系亲属的,经纪委、组织部与干部谈话后,其亲属仍不签协议,该干部抽调到拆迁办工作,工资亦划至拆迁办。
这份文件还规定,不签拆迁协议的干部、职工的单位负责人,如果不按规定处理自己的员工,也将被停工作。“垂直部门干部、职工比照”执行。
刘刚就属于“一般干部、职工”,他所在的安监局经党组会议决定,停发了他的工资。
根据纳雍县建设局提供的数字,截至今年6月,该县拆迁户中仍有310户干部家庭未签协议,也就意味着按“规定”将有310名干部面临“双停”。
目前纳雍县组织部对三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处分,“双停”的一般工作人员约10名。
纳雍县有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违反了此规定。其中税务局副局长熊跃昌接到了组织部和纪委下发的停工资通知,其女被通知去拆迁办工作;政协秘书长邓铎6月29日收到纪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其母十日内签协议。
纳雍二中数学老师林大琼4月16日也因其母不肯签协议而接到教育局“双停”通知,但学校对这位毕业班老师停工资后,希望她仍能继续上课。林大琼的亲人中因拆迁被“双停”的还有她在广电局的丈夫和经贸局工作的妹妹。
一家子三人被“双停”,林大琼不得不劝说母亲向开发商妥协。随后,她丈夫和妹妹工资补发。
“我们没有贪污、没有违法、没有违反劳动纪律,凭什么这么处罚我们?”7月18日,刘刚愤愤不平。
“政府在为开发商办事。”刘刚说。
小县城“大改造”
在毕节,纳雍市政建设是最差的之一,这让建设局长“深以为耻”,他改造县城的规划,得到了县领导的支持
“不签协议者的名单,是开发商报到组织部去的。这不是由开发商决定我们的‘双停’吗?”林大琼说。
在她母亲签协议后,开发商宏鑫房地产公司向他们提供一份关于“解除家庭成员停薪的请求报告”,由他们递交组织部,以恢复工资。
纳雍县建设局局长张华对这种说法颇为无奈。
他承认“双停”做法容易引来“官商勾结的误会”,但他强调这是政府协调职能的体现。
由于他主持和推进了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毕节行署纪委和贵州省纪委都曾收到对他的举报,下来调查他。这名37岁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对自己的家乡———纳雍县的城市建设,一直怀有很高的热情。
“纳雍县84万人,只有5万人住在县城,城镇化水平只有不到10%,离国家平均城镇化45%差太远了。”张华认为狭小的县城制约了城镇化速度,2.7平方千米的县城一方面要拓宽,另一方面对旧城改造,建能够容纳更多人的住宅楼。
目前的纳雍县城,中心区是排开的各色门面房,其中有一些木质房屋。稍远的自建住宅区很拥挤,过道一米宽。整个县城只有一个小广场,公共用地几乎为零。
纳雍县城面积和市政建设,都是毕节最差的之一。
张华认为这是建设局局长的耻辱。
2005年担任建设局副局长后,张华建议县领导通过引进开发商改进城市建设。他的建议一经提出,立刻得到支持。
张华主持下的“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工程颇为庞大:县城增加1平方千米的新区面积,2007年动工,三年完成;旧城12个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9个已动工建设;投资6千万的道路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
在旧城改造工程中,宏鑫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晴川是第一位被招商引资进来的开发商。2004年底,刘晴川应时任县长、现任县委书记宫晓农的邀请,到纳雍考察,并最终达成了老城区新街一带10477平方米地块的改造协议,这是纳雍最繁华的商业区。
按宏鑫公司规划,将修一条步行街,该区的房子将统一为七层,一二层是商铺,上面五层为住宅。
之后,9家开发商先后进驻纳雍。分别承揽下了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的项目。加上本地的3家,纳雍共有12家开发商在建设项目。
纳雍也因此被当地人称为“大工地”,随处可见拆迁和建设的景象。
补偿争议
纳雍县纪委副书记认为,部分居民尤其是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是阻碍拆迁的最重要原因
作为“大工地”的开发者之一,刘晴川到纳雍四年了。
四年过去,他的项目连一个平米都没有建设。
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刘晴川就“陷入了泥潭”。
按他与县政府的协议,拆迁安置尽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门面换门面,住宅换住宅”,“一平米换一平米”。宏鑫公司则靠建成一楼二楼的商铺来补成本、获利润。
在新街附近,商铺价码一平米8000元以上,住宅则约1300元。
无论是建设局还是刘晴川,都认为这是一个甚为优惠的价码,“政府得政绩、开发商得利益、城市得改造、百姓得实惠。”刘晴川说,他曾颇看好这个项目。按规划,他的项目将在两年内完成。
两年过去,建设还没开始,事实上拆迁才完成一半。 (本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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