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1分报道,近日,郑州市区的一些购房者向记者反映,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许多商品房开发商在没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楼房。随后,记者对一些商品房售楼部进行了采访,并将这些问题反映给有关部门,但相关部门的答复却让记者无言以对。
楼盘销售部工作人员:边建边拆边办土地证等证件这是政府允许的
近日,记者接到举报,称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辖内的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楼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售房证件,为了解实情,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对一些房屋销售部进行了暗访。
楼盘销售部工作人员:“两千多有啊,九楼以下的,高层越高越贵嘛,3150是均价均到9楼,9楼以上是3000多。”
这家名为和家园小区的销售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些楼房的用地属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之一,并于07年起正式对外销售。
记者:“现在卖了多少了?”
楼盘销售部工作人员:“我们的房子卖一大半了呀。 ”
随后,记者以担心房产证不能按时拿到为由希望能看一下售房必须的相关证件,这位工作人员毫不避讳的表示证件都在办理之中,并声称这些都是经过政府允许的。
楼盘销售部工作人员:“现在证件不全。”
记者:“什么证件不全?”
楼盘销售部工作人员:“土地证、预售证,城中村改造主要是土地证,现在这个土地性质才刚刚转变,在等土地证下来,你可以边建边拆边办这些证件都可以,这是政府允许的。”
郑州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发证中心副主任称毫不知情
那么,政府究竟有没有允许这种边卖房边办证的行为呢?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对外销售房屋,这也就是俗称的“五证”。
郑州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发证中心副主任毕庶强告诉记者:“现在房管局去办预售许可证,领了预售许可证之后他才有卖房的资格。”
记者:“开发商那边说他们的楼边盖边卖,这边证也在办。”
毕庶强:“我没听说过,作为房管局来讲掌握的法律政策就是开发商办了预售许可证才有卖房资格,咱不允许在没办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去卖房,要不然办这个预售许可证是啥意思,也就是为了保证老百姓的利益。
又遭“潜规则”:先上船后补票
知情者:证件不全对外售楼实为经过政府“默许”
既然早有规定,那为什么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开发商们可以这样堂而皇之的销售无证楼房呢,主管部门难道一点都不知情吗?
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致电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办公室,办公室张主任明确向我们表示,如果没有土地证、预售证等相关证件,是绝不允许销售房屋的。
张主任:“你买房子看五证嘛,没有五证不要买啊。”
记者:“现在他们跟我们说他的房子现在边盖边卖而证也正在办。”
张主任:“政府现在明文规定五证,其他的不要听他的,你就看看五证。”
但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诉记者,开发商之所以会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楼房,是经过政府“默许的”:“原来郑州市城中村改办允许,俺们这个行业潜规则就是开会的时候说过这个事,先上船后补票,要不然谁敢这么做,因为土地是很复杂的东西,如果没有某些人的默认,我们也不敢开工建设。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哪个不是这样,你别说收定金了,人家直接收房款。”
高新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把核查开发商身份的义务推给购房者
反问记者:你应该看好,你为什么要去买?
那么,开发商在无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楼房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默许呢?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来到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办公室,办公室的张主任接待了我们,面对记者的质疑,这位“张主任”的回答令人惊讶,
张主任:“售楼的过程怎么讲呢,有前期的运作和宣传,你既然愿意交这个钱为什么不看看他的手续齐全不齐全?”
按照张主任的说法,购房者交定金的过程并不能被看作是售楼的开始,而只是开发商的一种宣传和促销的手段,购房者在交钱之前应该自己去看一看开发商的手续齐全不齐全。随后,当记者询问是否知道开发商在无证情况下销售楼房时,这位负责人是这样解释的:“打个比方,如果是你俩去买房首先看什么和不看什么?老百姓去买房,什么都不知道就去买房,存在这个问题。但是反过来说,现在的方方面面的宣传非常到位,我说的对不对?你应该看好,你为什么要去买?”
面对记者,张主任绝口不提相关政府部门核查开发商身份的义务,完全把责任推给了购房者。看来,购房者上当受骗也只有自认倒霉了,谁让你们在买房之前自己不去调查一下开发商的真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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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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