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10日电 云南省安全监管局透露,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已对“4·2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严肃处理,驾驶员、肇事车车主及2名值班干警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个责任单位被行政处罚。
4月25日,昆楚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造成21人死亡、20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云南省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意见后,云南省政府日前对此作出批复。
云南省政府明确:“4·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分别对杨汉富(驾驶员)等1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5个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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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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