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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仲裁委办公室原主任为赌博挪公款被判17年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1:5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郑州晚报   

  昨日,记者从二七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张书铭(正县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二七区法院近期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张书铭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财产5万元。据了解,张书铭为了赌博疯狂敛财300多万元,仅赌“百家乐”,1年就输掉285万元。

  他曾经很能干,上任不久单位就扭亏为盈

  1955年11月,张书铭出生于新密市,1974年12月在密县食品公司参加工作,1977年7月考入开封师专上学,1980年12月毕业后到密县师范学校任教,1985年5月调任密县物价局副局长。之后,张书铭先后任密县财政贸易办公室副主任、密县财政局书记、密县财政局局长,2003年11月调任郑州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5月任办公室主任。

  据张书铭同事介绍,张书铭能力和人品都很不错,在其去仲裁委工作前,仲裁委一度运转不良,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他去后没多长时间,就扭亏为盈,工作搞得红红火火。

  仅赌“百家乐”,一年就输掉285万元

  据了解,张书铭没有不良爱好,业余时间常参加一些体育运动。但1993年,张书铭学会了打麻将。一些人便投其所好,经常拉他去坐牌桌,从打“麻将”到“推牌九”、网上赌球,张书铭逐渐赌上了瘾,赌得越来越大。

  2006年,张书铭又染上了“百家乐”。从2006年6月至2007年9月,一年多的时间,张书铭仅赌“百家乐”一项输掉人民币285万元。

  以下是张书铭参与赌“百家乐”的部分记录:

  2006年6月上旬,3天输掉25万元,中旬,两天输掉30万元;7月份,10天输了30万元;10月中旬,3天输掉30万元;10月下旬,一天输了15万元。

  2007年初,一天输了15万元;春节间一天,输了15万元;5月份,两天输掉20万元;6月份,一天输了20万元;7月份,3天输了35万元;9月份,4天输掉40万元。

  为筹集赌资,他疯狂敛财

  越赌越大的张书铭,为了筹集赌资,将手中的权力用到了“极致”。

  2007年11月,二七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一个举报,称张书铭收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刘某60万元巨额贿赂。该院反贪局立即对其展开调查。

  2008年4月,经多方调查取证,张书铭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侦查终结。最终查明,张书铭在担任市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间,从2004年8月至2007年底,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3.3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5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40万元、美元300元、港币2万元。

  二七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刘京雷表示,当前官员落马,大部分出于两个原因:一是情妇,一是赌博。张书铭本是一个清廉的干部,工作能力非常强,为人也很正派,本来是很有前途的,就因为赌博毁了自己的一切。

  他的敛财之道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通吃

  作为仲裁委办公室主任,凡申请仲裁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可能成为张书铭收受贿赂的对象,只要有人“找”到他,他都会对当事人做出有利仲裁的承诺。举报线索中,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刘某曾一次送给张书铭贿赂款60万元。其他有10万元的、5万元的,共计人民币93万元、美元1万元。

  ●“帮人找工作”收取好处费

  张书铭对外高调吹嘘自己的能力:找工作、接工程、提拔干部,一些人就把所谓活动费送入张书铭囊中。侦查人员在张书铭的办公室抽屉里发现8份人事档案,张书铭解释说,这些都是他承诺过给办调动工作的人的档案材料,实际上他根本没办法把他们都调到仲裁委办公室或其他单位。为稳住找他调动工作的人,他采取让他们到仲裁委办公室当临时工的办法来拖延,对外讲他已经给办好,人已到仲裁委办公室上班。

  ●以仲裁委的名义向外单位借钱

  2007年4、5月份,张书铭以仲裁办资金周转为由,向某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提出借3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3个月,利息2%。王某同意后,仲裁办的会计孙某以市仲裁委办公室的名义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张书铭为担保人。第二天,钱刚转到仲裁办的账户上,张书铭就把30万元全部取出,这些钱当天就被他在游戏厅赌博全部输掉。

  ●挪用公款不给财务上出任何手续

  2006年10月份,张书铭为还欠别人的赌款,以支付广告费需用现金名义,让其单位财务主管从财务上支取29万元现金,并不给出具任何手续。2007年7月份,张书铭也是为还赌债,谎称某关系单位急需5万元现金,从单位商行基本账户上提取了5万元现金。

  ●成立公司作为赌博用钱的“提款机”

  张书铭为了用钱方便,于2004年6月份设立郑州正鸿仲裁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以市仲裁委办公室名义设立的,法人是张书铭的司机樊某,公司的行政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及现金支票本、转账支票本全部由张书铭自己保管。张书铭要求一部分案件款打到正鸿公司,然后自己随意支取用于赌博活动。

  2006年9月份,张书铭让财务主管薛某带着公章和他本人签字担保的借条到河南某置业公司借了70万元人民币,并交待薛把钱打到正鸿公司的账户上。张书铭自己或让其司机樊某分数次把这70万元钱取出,用于赌博活动。晚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张金环 陈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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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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