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5月30日电(记者邓伽)记者从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获悉,自2007年5月至今,全省共立案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38件,其中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私设“小金库”现象突出。海南省将进一步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治理的主要对象,进行全方位地自查和重点检查。
这些案件中,涉及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事业单位的共14件,涉及村民委员会等农村集体组织的11件,两类合计占案件总数的65.8%。
据介绍,私设“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把应列入规定账簿的资金,存到个人账户或下属单位;擅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
中共海南省纪委书记王为璐介绍,“小金库”涉及的资金和资产长期在体外循环,游离于监督之外,实际上是各单位的“私房钱”。这也是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的“毒瘤”。为此,海南省将进一步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治理的主要对象,抓住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两个核心环节,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惩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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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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