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黄鹏受贿50多万元,其家中搜出221万港元现金,其中176万元无法交代来源,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黄鹏:承认“收了不该收的钱”,但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予承认。
昨日,广州市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原副局长黄鹏在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黄鹏被指控受贿50多万元,纪委还从其家中搜出221万港币现金,其中176万元因无法交代来源被指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黄鹏承认自己“收了不该收的钱”。
被告人黄鹏为江西九江市人,现年43岁,1988年参加工作,被捕前任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副局长。越秀区检察院起诉书称,2002年至2008年间,黄鹏在任开发区国土房产处处长、规划国土建设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三人分8次赠送的32万人民币、4万港元,美元2万多的贿赂款。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指控黄鹏另一项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其家中搜出的221万元港币中,黄鹏对其中176万元无法交代合理来源。
庭审中,黄鹏表示,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数额和受贿时间基本属实,但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则不予承认。黄鹏的辩护律师认为仅有25万元受贿款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前十年间,广州开发区的征地工作大规模展开。黄鹏2001年10月起担任开发区国土房管处处长一职,2005年4月升任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副局长,但仍分管国土房管处。
黄鹏受贿案中两名重要行贿人均为村领导,已被另案处理。其中,火村党支部书记钟浩某(音)曾先后4次行贿,共十余万元。
开发区萝岗社区街道办主任钟建某(音)与黄鹏2003年认识,也曾多次行贿黄鹏,黄鹏儿子出国读书,他“赞助”了2.5万美元。逢年过节,钟建某还给了8000元的红包给黄鹏,一共给了4次。对于这笔红包,黄鹏予以否认,他认为这不过是两家人之间的礼尚往来,这几年间,钟建某给了自己的儿子七八万元利是,自己也给了钟建某的儿子三四万元的利是。
黄鹏辩称,自己虽然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但从未想过从中牟利。开发区下属有十几个村,征地补偿也是有法律依据的,自己并没有为行贿人谋取不当利益。
“但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收了不该收的钱,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我自毁前程,造成家庭的不幸……”说起这些,黄鹏突然哽咽起来,低头抹泪。坐在旁听席上的黄鹏家人也跟着一起落泪。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之中。
案情披露:
百万现金被分装在
纸箱和中华烟盒里
2008年黄鹏被正式逮捕。在开发区纪委最先对黄鹏调查期间,从其卧室梳妆台下的储物柜内搜出现金221万港元以及2万美元。这些钱被装在一个葡萄酒的纸箱内,分成几包,还有些装入了中华烟的盒子。在侦查阶段,黄鹏供述,这些钱中,其中100万元为某开发区投资公司董事长郑某赠送,50万元为公司另外一人赠送,20多万元属于收的红包或打麻将赢的钱,其余的钱则为自己的收入。但在审查起诉阶段,黄鹏翻供,不承认其中的176万元为受贿。与此同时,郑某的口供也不承认曾送黄鹏100万元。
黄鹏的辩护律师说,黄鹏每个月有2万元左右的工资,父母有数千元的退休金,再加上平时富有的亲戚馈赠给他的钱财,工作20多年来,他应该已经累计了650万元左右的财产,扣除其购房、装修等重大开销300多万元,其剩余财产应有270万,在其家中搜出这么多现金不足为奇。此外,黄鹏之妻也在开发区工作,月收入与黄鹏不相上下。(记者练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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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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