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 张晓松)中国审计署17日发布2009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整改结果。
截至2008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7.73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58项;审计发现的116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30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8年8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认真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并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国务院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研究部署了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对在现行法规制度下能够整改而未落实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整改要着眼于制度建设,完善体制和机制,做到标本兼治。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
相关链接:
责编:李二庆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