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过5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国务院昨天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意见》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意见》全文13000余字,共分6个部分。《意见》强调,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
《意见》提出,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新医改方案
近期目标
长远目标
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意见》全文共分为6个部分2009年到2011年抓好5项改革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新闻分析 新医改摈弃市场化路线
3年投入8500亿支持5项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摈弃了此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做法,承诺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不断增加投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新医改路线图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上述路线图明确了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并承诺政府将逐步增加投入,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今年1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国政府宣布今后3年内将为实施上述重大改革投入8500亿元。目标之一,就是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明年,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去年中国财政安排医卫支出2499亿元,6年来年均增长24%。今年仅中央政府预算用于医疗卫生的开支就增加38.2%。今后各级财政仍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负担明显减轻。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胡祖才表示,新医改路线图要求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使全体国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认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在中国历史上尚属首次。这意味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成为人民基本权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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