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丨司法守护市场诚信 首例“忽悠式增持”案细节公布

来源:央视新闻 | 2026年03月17日 13:30:11
央视新闻 | 2026年03月17日 1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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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守诺,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然而,近年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不仅挫伤投资者信心,更扰乱市场秩序。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正是司法机关精准亮剑、重拳整治资本市场失信乱象的典型范例。

  对外发布增持公告 但两次延期不兑现

  事情始于2021年6月15日,上市公司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布一则增持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某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但两次延期后仍未兑现。

  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 孙倩:证监会对袁某、罗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对两人进行公开谴责,投资者纷纷诉到法院,他们主张因为看到了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这家上市公司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所以要求上市公司和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

  法院认定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后认为,袁某、罗某在首次作出增持承诺时并无资金准备,在后续延期过程中也未积极筹措资金,甚至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应对交易所问询,难以认定其有增持的真实意愿。袁某、罗某作为上市公司高管,公开承诺增持股票的信息,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预期产生严重误导,已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且具有重大性。

  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 孙倩:最终,这起案件一审判决两名上市公司高管对中小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没有上诉,高管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向投资者全额支付了赔偿款项,双方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直指市场中的“忽悠式”“欺诈式”承诺乱象,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编辑:邢斯馨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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