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杜安琪 编辑/阚纯裕):近日,家住山东的周女士向央视网《新闻+》记者表示,在小区楼下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电量还未充满就被人拔掉了充电插头。
“周末我原本打算充电8小时,充了4小时手机就提示停止计费了。”周女士下楼查看时,发现充电桩上连着别人的电动车,自己的电动车却被移到了旁边。“当时周边还有其他空余的充电桩,这人却来拔我的插头,我真是无奈又愤怒。”最后,周女士只能再次交费,重新充电。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随着人们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公共区域给电动车充电的需求不断增长,一些区域在充电高峰时段出现了“插队”和“蹭电”问题。
江西的余女士也对“蹭电”行为十分愤怒。“我在公司楼下给电动车充电,支付了9小时共3元的电费,下班时却发现一点电都没充进去。早上时是多少电量,下班时还是一样的电量。充电桩上连着别人的车。”回家的路上,余女士看着最后一格电的标志一闪一闪,车子行驶速度越来越慢。电量耗尽后,余女士只能推车走路回家。
“这个充电桩是拔掉插头超过30秒才会停止计费,如果拔掉插头后立刻重新插上,是不会提示我的。”余女士怀疑,对方应该是在她刚充上电没多久就把插头拔掉,插到了另一辆电动车上。而这9小时的电费仍然是余女士支付的。“我联系了充电桩客服,对方称从上午八点半到下午五点半一直在正常充电,没有功率异常的情况,拒绝退费。”
此外,还有大学生称在校园中给电动车充电时,刚离开3分钟就被人拔掉插头,至今没有找到是谁“插队”。海南某高校学生陈晨告诉央视网《新闻+》记者:“我在大学体育馆旁边充电,特地贴了纸条说正常充电请不要拔,仍然被拔了三次。”在社交媒体上,很多网友像朱立一样发帖询问解决方法:“要怎么做才能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公共充电桩上‘插队’拔插头的行为不仅违反公共道德,也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和刑事风险。”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爽介绍,刻意拔插头“蹭电”“偷电”或触犯刑法,可能构成盗窃。“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该行为虽然涉案数额不大,但多次盗窃也可能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李爽律师表示,充电过程中插拔电线有可能造成电动车充电口或车辆损坏,插队者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责任。车主依据损失金额可以提起民事赔偿或报警处理。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5000元,还可能因损坏财物受到刑事处罚。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神兵律师也表示:“公共充电桩是公共设施,大家都有权利按照先后顺序使用。”如果多次“插队”拔电源,扰乱充电正常秩序,可能构成对公共秩序的破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行为人可能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以及罚款”。
“近年来,各地出台了不允许电动车进楼入户的相关规定,要求用户以户外集中充电的方式进行充电。电动车充电由过去属于纯私人的事务转变成了一种公共事务,也导致公共充电的需求激增。”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刘成向央视网《新闻+》记者表示,“在某种程度上,这也影响到了公共充电设施的供需平衡,导致在一些充电高峰时段充电位置的紧张。”
刘成讲师介绍,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了3.5亿辆,并且还在逐年增加,每年增加的数量约为3500万辆。而同时,公共性充电设施的数量还有增长空间。《2024年中国两轮电动车社区充电行业研究报告》显示,在社区、办公区、商场、医院等主要的充电场景,充电设备的数量大概为6249.5万个。其中,社区周边的充电桩占比最高,大概为4755万个。
“从用户体验来看,充电口的数量和电动车的比例应该达到1比3左右,即每3辆电动车就有一个充电口,才能够基本满足公众的充电需求。按照这个比例来计算,目前充电桩数量大概需要达到1亿个左右。”
刘成讲师认为,未来除了继续提高充电桩的数量之外,更重要的是优化充电设备的管理模式,提高充电桩的服务质量。“目前一些社区充电设备的利用率不是很高,充电区和停车区混在一起,充电桩经常被非充电车辆、‘僵尸车’长期占用。部分居民充完电后也没有及时拔掉充电插头,这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此外,受成本和技术条件的制约,一些企业提供的充电设施平均充电时间较长。“有些电动车5小时就可以充满,却被延长到6小时或者7小时。”刘成讲师介绍,还有一小部分企业可能试图通过增加充电时长的方式,向用户收取更多费用。这些情况都会使充电桩的整体运营效率大幅下降。
若遇到电动车充电时被人拔掉插头的情况,刘成讲师建议要积极与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部门、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沟通,同时向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单位反映,共同协商建立充电桩的管理和使用机制。张神兵律师也建议,插头被拔后应立即检查车辆充电口是否受损,拍照或录像作为证据。同时,查看周围是否有监控设备,以便后续调查取证。车主也可以考虑在充电时使用充电口电锁等防盗功能。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陈晨为化名)
编辑:黄佐春责任编辑: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