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
4月11日,中日双方在东京发表《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公报说:中日双方确认,将继续遵循《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的各项原则。
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共同开创两国关系的美好未来。
关于台湾问题,日方表示坚持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立场。
双方再次确认,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以下称战略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并就构筑战略互惠关系达成以下共识:
(一)战略互惠关系的基本精神是:
今后中日两国将全面发展在双边、地区及国际等各层次的互利合作,共同为两国、亚洲以及世界作出贡献,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到新的高度。
(二)战略互惠关系的基本内涵是:
1、相互支持和平发展,增进政治互信。保持并加强两国高层往来。
2、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3、加强防务对话与交流,共同致力于维护地区稳定。
4、加强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
5、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地区及全球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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