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男,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1985.01--1987.02 英国伦敦城市大学研究生院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1.11 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1979--1993.01 先后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伦敦分行和福建省分行工作
1993.01--1994.01 福建省副省长兼省政府秘书长
1994.01--1998.03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1998.03--1999.03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1999.03--1999.07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1999.07--2000.06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00.02--2003.03 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
2002.11 - 2007.10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2003.03--2005.0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副书记
2005.0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2007.10 -- 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目前担任银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主席、北京大学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许多知名大学客座教授。还担任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金融稳定论坛主席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马来西亚中央银行下属金融领导力国际中心董事会董事等职务。
责编:伍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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