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10月12日电(记者刘秀荣)欧盟国家卫生部长12日在卢森堡举行特别会议会,就甲型H1N1流感的发展状况及趋势交换意见,确定了欧盟应对甲型H1N1流感将协调采取的重点措施。
根据欧盟卫生部长们通过的有关应对甲型H1N1流感2009年战略的声明,这些重点措施包括欧盟统一协调以保证所有成员国可以按期获得所需注射疫苗。声明建议那些与生产商尚未签订合同或只部分签署合同的国家,采取通过招标或建立某种机制等有效办法,保证获得所需的注射疫苗;那些与生产商已签订合同的国家也应根据情况的轻重缓急把部分疫苗让给急需的国家,以使疫苗在欧盟国家间实现合理的分配。
部长们认为,由于疫苗供不应求,所以欧盟各成员国应根据本国国情制定最合理的疫苗接种政策,确定优先接种疫苗的群体。他们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科学证据以及欧洲疾病防控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指示,欧盟成员国应把以下三部分人确定为接种疫苗的优先群体:所有半岁以上的慢性病症患者,其中包括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慢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和先天或后天丧失免疫功能的人;孕妇;以及卫生保健工作者。
他们在声明中建议建立一个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机构对欧盟范围内使用的疫苗的研制和生产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督,持续对疫苗注射后的效果和不良反应进行收集和评估,以确保疫苗的有效、安全和高质量。声明还要求欧盟和成员国在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涉及病毒的危险程度、成员国面临的挑战、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措施以及个人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等重要信息时,要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给社会和经济带来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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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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