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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称对朝鲜船只进行货物检查需掌握充足证据

 

CCTV.com  2009年06月23日 20:2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网  
专题:朝鲜核试验引发紧张局势

  中国网6月23日报道外部发言人秦刚二十三日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近日发现一艘朝鲜货船在亚洲海域向缅甸方向行驶,且船上载有违禁物品。中方对此是否知情,有何评论?

  秦刚表示:关于你提到的这艘朝鲜船只,我们只是听到了有关报道,但并不掌握其具体情况及动向。你的问题涉及安理会决议中对货物检查的问题。中方将严格遵照安理会有关决议执行。同时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复杂、敏感的问题。有关货物检查应按照安理会决议以及有关国际法和国内法执行,并且要掌握充足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呼吁各方避免采取使紧张局势进一步激化的行动。

  秦刚说:要严格遵守安理会有关决议、国际法和国内法。上述国际法、国内法以及安理会决议对于拦截航行中的外国船只以及进行登临检查都有规定。打个比方,就像你指控一个人偷了你的东西,你要有充足的证据,这是一个前提。

  “防扩散安全行动计划”中对海上船只的规定

  2003年5月31日,布什宣布推出"防扩散安全行动计划"(PSI).这项计划旨在谋求达成国际协议,使美国和其他国家能够在海上拦截疑为运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导弹及相关部件和技术的飞机和船只.迄今为止,已有十一个国家(澳,法,德,日,荷,波,葡,西,英和美)参加了防扩散安全行动,各成员国强调实行有效的信息共享,并将进行一系列由空中和海上力量参加的拦截训练军事演习.

  这种"海上抽查"行动涉及国际法,根据联合国《海洋法条约》,拦截并搜查正在国际公海上行驶的外国船只是非法的,仅允许对海盗等行为进行有限的"突击检查",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不在检查范围之内(韩国认为除了贩运黑奴外,不得在公海上影响航行自由).现行国际法并不禁止运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配件;允许NPT条约的非签字国—印度,以色列,巴基斯坦,运输核材料,也允许签字国在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督的前提下进出口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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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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