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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伊朗选举制度

 

CCTV.com  2009年06月11日 14:3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专题:2009伊朗总统大选

  伊朗的选举主要包括专家会议选举、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和地方议会选举。其中专家会议选举每8年举行一次,总统、议会和地方议会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有关选举事务均由内政部及各级行政机关具体执行,宪法监护委员会(宪监会)负责监督。

  伊朗的选举是以直选方式,即通过选民无记名投票的结果来确定。16周岁以上的伊朗公民就拥有投票权。

  伊朗宪法和选举法对各项选举以及候选人资格都有具体的规定。通常的程序是,首先由符合条件的伊朗公民在选举前规定的时间里到内政部在全国各地设立的选举委员会登记,选举委员会将登记在册的人选情况汇总,提交宪监会在各地任命的选举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审查委员会将审核的结果通知选举委员会,再由选举委员会具体执行有关选举事务。根据选举法,参选资格被否决者可获得有关自己被否决原因的书面通知,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

  在选举委员会执行选举投票的过程中,宪监会还要向全国各地投票站指派监督员,监督投票情况、封存投票箱、监督选票的统计。各项选举的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公布,但必须得到宪监会的认可。宪监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有权宣布某个选区乃至整个选举的投票结果无效,当选者必须在宪监会的确认后才能宣誓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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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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