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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南亚国家广播电视论坛北京宣言

 

CCTV.com  2009年05月13日 18:40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 进入环球频道>>>

    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办的“中国与南亚国家广播电视论坛”13日在京召开,来自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尼泊尔、斯里兰卡、马尔代夫、阿富汗等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成员国的60余位政要和资深媒体人济济一堂,共同发表了《中国与南亚国家广播电视论坛北京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简称“南盟”)成员国高层人士于2009年5月12日至13日相聚北京,就本地区广播电视的发展与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基于本次“中国-南亚国家广播电视论坛”中的讨论,就如下事宜达成共识:

    一、双方认识到,加强广播电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于增进中国与南亚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推动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双方同意,将根据各国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和步骤,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领域的交流合作。

    三、双方同意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政府间沟通与对话

    加强广播电视发展战略和政策的交流,探索有效的产业发展模式。本着积极务实的态度,加强双方在相关国际组织内的磋商与协调。

    2.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广播电视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借鉴有益经验,深化内容产业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关系,推动本地区广播电视产业的共同发展。

    3. 新闻交换

    通过各自的新闻频道和栏目,制作和播出更多关于对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新闻和专题节目。

    4.节目制作与营销

    加强在节目制作和营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联合制作反映本地区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电视剧、纪录片和综艺节目,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节目交换,传承本地区的优秀文化,提高国际影响力。

    5.广播电视人力资源建设

    鼓励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为双方合作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为深化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我们一致同意:

    1. 加大相互报道力度。中国鼓励中央电视台多个国际频道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多语种节目播出更多南盟国家的新闻;鼓励中国新疆、西藏、云南等与南亚国家接壤省份的电视台播出更多有关南盟国家的新闻和专题节目。南盟各国也将鼓励本国媒体播出更多有关中国的新闻

    2. 增进双方的节目交流。鼓励对方国家的节目销售人员参加本国举办的媒体展会。双方还将采取具体措施,为合拍、引进电视剧、纪录片等电视节目提供便利。

    3. 加强人员业务往来。中方愿意为南盟国家广播电视节目编播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供必要的帮助。南盟方面也将为中国媒体派员赴南盟国家进修当地语言、开展业务交流等提供便利。

    五、为不断深化双方在广播电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与南盟国家友好关系向前发展,双方将根据需要,继续在中国或南盟国家举办广播电视高峰论坛,就双方发展和交流合作问题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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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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