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美国司法部2005年一份法律备忘录称,中情局审讯人员对“911”恐怖袭击事件主谋哈里德-沙伊赫-穆罕默德动用水刑的次数达183次,对另一名基地组织疑犯动用水刑的次数也达83次。
审讯人员动用水刑次数的情况很可能成为美国审讯方法道德性和有效性辩论的一部分。虽然美国在历史上一直认为这些审讯方法是酷刑,前布什政府的司法部称,这些审讯方法合法。奥巴马政府官员称水刑是非法的酷刑折磨。
前中情局官员约翰-基里阿亚科2007年曾对美国广播公司新闻节目和其它新闻媒体称,2002年在中情局秘密海外监狱接受审讯的首位犯人阿布-祖巴耶达赫在接受水刑35秒后就表示愿意全部招供。但这份日期为2005年5月30日的备忘录援引中情局总监察长的一份调查报告称,中情局特工2002年8月对祖巴耶达赫动用水刑的次数至少为83次。备忘录称,审讯人员对“911”主谋哈里德-沙伊赫-穆罕默德动用水刑的次数达183次。《纽约时报》2007年曾报道,中情局审讯人员对哈立德动用了100多种严酷审讯方法,这使中情局官员担心自己的行为违法,从而暂停了对哈立德的审讯。人们先前不知道中情局审讯人员对哈立德动刑的次数和审讯方法的具体内容。
美国参议员情报委员会已开始对中情局审讯项目进行调查,调查的部分目的是评估布什政府官员有关严酷审讯方法必要性的说法。这些严酷审讯方法包括揪住犯人的头撞墙、把犯人关在狭窄的空间里、连续数日对保持站立姿势的犯人上锁链。布什政府官员称,为了获得情报,有必要对犯人使用严酷审讯方法。如此频繁地动用水刑可能会使人们提出水刑有效性的问题, 也会使人们质疑布什政府官员有关水刑是在严格规定内实施的说法。司法部2005年另一份备忘录称,动用水刑的次数和水量超出了中情局规定允许的范围。
福克斯新闻19日询问前中情局局长海登,中情局审讯人员对哈里德动用水刑的次数达183次的报道是否属实。海登回答称,他认为这一信息仍属机密。虽然奥巴马总统称,将再不会动用这些审讯手段,但 海登称,他反对公开这些备忘录,因为它们将告诉基地组织“美国人在审讯基地组织恐怖分子所受到的限制程度。”他还对《纽约时报》一篇有关祖巴耶达赫在遭到水刑审讯后未披露任何新情况的报道提出异议。他称,在对祖巴耶达赫动用未具体说明的“审讯方法”后,祖巴耶达赫提供的情报使另一名恐怖分子疑犯拉姆齐-比纳尔谢赫落网。(春风)
责编:陈昌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