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经过约6个小时的传讯,陈水扁被台湾特侦组送交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图为送交陈水扁的车队正离开特侦组,前往台北地院。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中新网11月12日电 已被法院裁定羁押禁见的陈水扁,今天上午坐“国安”车辆离开台北地方法院,8时29分左右步入台北看守所。陈水扁以台湾地区卸任领导人的身份遭到收押,创下台湾首例。
“不上手铐”送看守所
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洗钱疑案及“国务机要费”案,11日第五度传唤陈水扁到案说明,并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对陈水扁羁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连夜开庭审理后于今天清晨7时06分许裁定,将陈水扁羁押禁见。
由于11日晚8时30分陈水扁在法院出庭一开始即向法官表示在特侦组遭法警拉扯受伤,法官准许陈水扁赴台大医院验伤,验伤后法官认为陈水扁身体状况仍可应讯,因此声押庭在今晨约1时恢复进行。合议庭于今日凌晨3时许休息十分钟后,继续由陈水扁委任律师与检察官展开攻防,程序庭于今晨5时30分左右结束,随后由三位法官投票裁决。台湾TVBS报道披露,3位法官做出激烈辩论,最后以2比1的票数,于今晨7点06分裁定收押。
整个羁押庭自昨晚8时至今天上午7时,时间长达11个小时,创下台北地方法院羁押庭的开庭纪录。
据“中央社”报道,法院基于陈水扁臂部不舒服,以及对他身为前领导人的安全考虑,决定让他不上手铐送往台北看守所,并由特勤人员同车陪同前往台北看守所。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赖清德、陈亭妃、高志鹏等人,在陈水扁应讯时全程陪同,直到载送陈水扁的囚车离开台北地院。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表示,陈水扁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后,心情较昨天好转,凌晨开始食用法院所提供的豆浆与饭团。
陈水扁涉嫌贪污等重罪
特侦组11日传唤陈水扁到案,经6个多小时讯问后,检察官认为陈水扁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证之虞,且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当庭将其逮捕,并于当天下午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特侦组于5月20日正式分案侦办机要费案,8月中旬基于瑞士联邦检察署提供扁家海外住户等情资,并寻求司法互助;特侦组另分他案,侦办陈水扁家庭疑洗钱案,近3个月来,陆续衍生企业汇款、侵占“机密外交”款项、龙潭购地等案。
全案侦办至今,特侦组已于7月24日、8月12日、8月15日、9月3日四度传唤陈水扁到案,今天上午为陈水扁第五度到特侦组说明。检察官也分别于8月22日、25日侦讯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及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到案。检方预计本周内将陆续讯问吴淑珍等三人,不排除予强制处分。
除上述四人外,本案尚有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友人蔡铭哲、蔡铭杰、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前台“内政部长”余政宪、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等十名被告。其中,除郭铨庆、郑深池、蔡铭杰外,其余八人均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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