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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联宣传分摊费 有部门不给

 

CCTV.com  2007年11月06日 08:58  来源:台海网  
     
    [内容速览]台“新闻局”要求政府各部门上缴入联宣传经费,“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拒缴100万元,展现公部门守法的态度。

    台“新闻局”要求政府各部门上缴入联宣传经费,“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拒缴100万元,展现公部门守法的态度。图为台当局推动入联活动的场景。(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台海网11月6日讯 台“行政院新闻局”先前要求各单位分摊入联公投造势经费,但“财政部南区国税局”1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责任额”至今未给。据了解,因为承办人员认为程序不符规定,不愿意盖章申请拨款,免得无法在这个月退休,要求拿到分摊明细才肯拨款。

    “南区国税局长”邱政茂表示,整个分摊经费的来龙去脉他不了解,他也是事后才知道“南区国”并未分摊100万元的责任额,“新闻局”也未向“南区国税”追讨这100万元。

    相关人士指出,“南区国税局”八月底收到“新闻局”来函,要求以“整体施政传播经费”名义,分摊100万元经费,汇款到“新闻局”指定的帐户,来函还附上一张收据,并要求“南区国税局”行出有需要宣导的施政方针。

    财税官员说,根据全台五区“国税局”一起办活动的经验,各“国税局”也会分摊经费,按照正常作业程序,应该先行出活动事项和经费分摊明细,承办人员才能依此向会计部门请款。

    然而,相关人士说,“新闻局”来要钱,只说是要拿去作整体施政宣传,“要宣传什么、怎么宣传都没讲”,按程序根本无法向会计部门请款。原本内部希望承办人以“借支”方式,先把100万元给新闻局交差,但承办人因为一月就要退休,担心因此无法退休,才没有汇款,等到“新闻局”把明细行出来才汇款。

责编:刘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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