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台湾新闻 > 正文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台报评中广案:政治凌驾"法律" 迟早要付代价

 

CCTV.com  2007年10月25日 15:44  来源: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0月25日讯:台湾《中国时报》文章说,民进党当局处理中广股权交易案,已违“法”,片面撤销NCC的同意许可,硬是将中广股权交易拦下,表面上捍卫“转型正义”,实际上却一再暴露出“知法玩法”的“蛮干”心态,让台湾“法治”精神荡然无存。

    文章说,中广股权变更案,主管广播的NCC在审核过程曾经行文多个“部会”局处会商。这些“部会”当初都未表示反对,等到NCC通过变更案,“行政院”却杠上NCC后,再全部跳出来反对,让整个交易案历经近十二个月的不确定性。为了政争牺牲了法治理念,宁可让一家民间公司陷入空转,这样政治意识挂帅的当局,看在民间业者及外商眼中,实已吓阻了民间投资意愿。

    “行政院”不只撤销NCC“中广股权变更登记”许可,去年底依据“独立机关与行政院关系运作说明”一纸行政命令,认定NCC不得担任“TVBS沥青鸭”等新闻之行政诉愿仲裁机构,已经明显戕害“宪法”赋予NCC之独立机关权力行使。“行政院”干的事,正是主管机关?越“法律”做出不当的行政裁决,无非希望明年选战获得绿营支持者的喝彩,很爽,但日后恐怕要面对吃不完的官司。

    文章指出,姚文智担任“新闻局长”时代,任意地对龙祥电影台、东森S台撤照的行政处分,当时“新闻局”手拿行政裁量尚方宝剑好不风光。没想到龙祥与东森经过行政诉讼又扳回了一城。NCC成立后,NCC卫星广播处还得为姚文智的“英明”决策上法庭收烂摊子。

    文章认为,“行政院”?越“法令”授权施政,但官司打输了,花的钱都是纳税人的钱,还有民间投资及交易案因政争而中止,赔上的是台湾形象及“法治”社会。人民不禁要问:民进党当局何时才能学会“依法行政”?

责编:韦梁春

1/1

更多相关新闻